|
我市再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 |
2023/8/14 14:25:16 來源:市財政局 打印本頁 |
|
|
為著力保障好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生活,近日,我市再次調整市區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自2023年7月1日起,市區機構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原每人每月2453元調整為2561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656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742元,孤兒外其他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按我市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規定執行。
近年來,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支持、家庭參與”的關愛服務體系建設思路,我市各級財政部門會同市民政等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斷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機制,拓寬保障覆蓋面,提升保障水平,孤兒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從2010年建立孤兒養育制度時的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至目前的標準2561元和1742元,實現“十三連調”,除孤兒外其他困境兒童按分類保障制度同步提高,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
|
站內鏈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