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機關工委主要職責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指導督促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工作主體責任,負責統一規劃、組織、部署和檢查市級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并抓好組織實施。
(二)指導市級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
(三)指導市級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四)對市級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市委報告。
(五)指導市級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市委反映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情況。
(六)配合市委有關部門抓好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及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七)督促指導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審批關于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機關黨組織及其設立的紀檢組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委員的任免。
(八)指導市級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領導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級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市級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領導市級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工作,指導市級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群眾工作。
(十二)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規劃、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機關黨員教育培訓情況,培訓輪訓市級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黨務干部、新黨員和黨員發展對象。
(十三)負責指導各縣、區級機關工委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